新浪吧 > 财经 > 主题 > 财经新闻2吧 > 浏览帖子
投诉
阅读[292]  回复[0]

标题:聊天实录:可口可乐收购汇源果汁能否成功  

顶楼
2008-09-05 16:27 作者:华尔街0808

  各位新浪网友,大家好!
  主持人权静
  各位亲爱的新浪网友大家好,欢迎您做客新浪财经会客厅,我是主持人权静。在9月3号的时候全球最大的饮料集团可口可乐公司发布了一个公告,称要将以179亿港元收购国内最大的果汁龙头企业,汇源果汁。这一桩并购引起这么多的反映,它到底能不能成形,这桩收购能不能成功呢?今天请到两位嘉宾跟我们一起探讨这个话题,介绍一下嘉宾,这位是梅新育老师,另外一位是钱卫青钱律师。
  首先第一个问题,现在可口可乐和汇源果汁双方他们自己已经达成了协议,这个跟之前娃哈哈和达能纠纷可能不太一样,那是他们两个之间有问题,现在汇源果汁和可口可乐他们之间都是双方自愿的,广大网友反对这桩收购,希望能够商务部通过这个《反垄断法》来叫停这桩并购,您觉得这个可能性大吗?
  钱卫青
  可口可乐收购汇源这个事件,从法律上来说它属于可口可乐和汇源之间,他们是自觉自愿通过一个并购的意向性协议准备转让股份,这种转让行为跟网友所关心的是否要经过国家《反垄断法》的审查,我认为根据新的《反垄断法》的规定,是应该纳入到反垄断审查的范围的。也就是说双方应该向商务部提交反垄断审查的申请报告,然后商务部根据《反垄断法》的相关规定进行审查,这个审查是一个法定的程序。
  主持人权静
  梅老师,刚才钱律师也说了必须通过商务部进行反垄断审查,但是汇源果汁跟可口可乐之间的并购涉及到垄断市场这个概念吗?
  梅新育
  按照国务院公布的经营者集中反垄断审查的标准。
  主持人权静
  咱们8月1号新公布的《反垄断法》中具体的数字,就是超过哪些数额。
  梅新育
  已经超过那个处罚标准好几倍了,而且还有一个,因为汇源他是中国驰名商标,按照06年外资并购的规定,这需要有额外的审查。
  主持人权静
  这是根据06年国家法律的规定,如果说这个品牌是中国驰名商标的话,无论他规模多大都要经过审查。
  钱卫青
  著名品牌都要经过审查。
  梅新育
  另外,在现在市场经营当中,他品牌的价值是众所周知的,而且有一些品牌他甚至已经成了民族或者地方文化的组成部分,虽然汇源还没达到这个程度,但是有一些是达到了。就好象我们不能想像一个没有荣宝斋,没有全聚德在北京,没有热干面在武汉,不可思议。
  主持人权静
  就是说现在两位都认为肯定是要经过商务部的审查,这个并购才可以最后成交,但是审查的结果会是怎么样,两位是怎么看的?
  钱卫青
  我觉得审查的结果,一方面是从严格的法律上的要求,由商务部有关部门根据法律的有关规定,就是审查并购行为是不是限制竞争,是不是构成垄断,从法律程序上进行程序和实体上的审查。这种审查按照我的理解,目前可口可乐收购汇源以后,在中国的市场上它的垄断地位可以说是形成了,但这种垄断地位是不是一定会限制竞争,影响竞争,这里边还要取决于很多因素。所以说我从法律这个角度来判断,这个可能还是要有关部门根据事实来认定。
  从另外一个角度来理解的话,我觉得这个审查要通过的难度非常大,因为一方面,《反垄断法》的规定相关细则还没有出来,很多判断,很多事实还有待于根据整个汇源在中国市场上的占有率,以及可口可乐在中国的整个战略等方面做出是否对中国果汁饮料的竞争性影响程度。从其他方面的因素来看,我觉得通过审查的障碍还是很大的。
  主持人权静
  比如说都有哪些呢?
  钱卫青
  这种障碍,现在包括很多网民。
  主持人权静
  您觉得民意也是很大的压力。
  钱卫青
  民意是非常重要的压力。这个民意有一个民族感情在里面,从汇源这个品牌来说,好不容易中国有这么一个大家都比较认可的民族品牌,从它整个形成发展过程中也是很不容易的,也是一个知名商标,这种品牌从民族感情上来说一下子卖给老外了,今后会有一些什么样的影响,对于中国老百姓有的人就认为今后汇源果汁没有了,对于消费者来说,对于老百姓来说会不会相应的果汁涨价,中国的民族企业今后还要不要发展,这些可能有些民意的反映,可能会直接或间接的影响到有关部门的决策。所以我是不太看好这次整个并购,从法律制度,从整个对市场的控制、影响、竞争,以及民众的反映,而且由于这个《反垄断法》还缺少一个非常细致的操作的具体细则,所以他这次要很顺利的通过商务部审查的话我觉得难度很大。
  从一般的交易关系上来说,他一方愿意买,另一方愿意卖,双方意思表示都很真实,是应该没有什么问题的,只要履行有关的过户手续就可以了。但是这个收购行为还不同于一般的小公司,因为它毕竟是一个上市公司,是一个中国知名的民族品牌,这种收购可能受制于当前整个经济环境、政策的要求和法律制度多方面的制约,它不是简单的一个买卖关系。包括汇源他们三个股东作出了不可撤销的承诺,这种承诺在法律上它还需要有一个最终的审批机关的批准和审查,如果商务部最终审查没有通过,这种承诺也没有什么法律意义,最终还不能够完全按照你这个承诺去履行整个转让的过程,变更转让关系。
 [1]  [2]   [3]   [4]   [5]   [下一页]
阅读[292]  回复[0]
内  容:
图片/视频:
用 户 名:
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注册
 
会员名:   密码:
 
 
 
新浪提醒:吧内所有信息仅供网友参考之用,据此操作后果自负。同时敬请网友不要传播任何虚假消息,由此引发的一切法律后果新浪概不负责。
热帖排行榜
1水皮:目前的行情更类似\"5·...
2赶快把这些股票统统抛掉
3明天(11.25)哪些股票会涨停?
4叶荣添:不用担心,大盘会在春...
5你的亏损真是不令人同情
6盘面异常!紧急提醒午后注意...
7今日午后大盘跳水有因:B股暴跌
811.24哪些股票能涨停?
9大家都来汇报下今天的损失吧...
1012大金股本周恐将迎风飙涨(名单)
财经新闻2吧 | 精品区
共有主题 247982 个, 帖子 309539
标  题:
内  容:
用 户 名:
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注册
新浪提醒:吧内所有信息仅供网友参考之用,据此操作后果自负。同时敬请网友不要传播任何虚假消息,由此引发的一切法律后果新浪概不负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会员注册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7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